干工程的都知道一句话——"打官司就是打证据"。我在建设单位管了十几年档案,见过太多人活干了、钱没要回来,不是理亏,是证据没留够。今天说清楚:工程款纠纷,到底要留哪些证据、怎么留。
第一类:合同类证据
施工合同是核心。签字的正本合同、补充协议、招投标文件、中标通知书,全部留好原件。没有合同的,微信聊天记录、邮件往来里关于工程范围、价款、工期的约定也算。
第二类:工程量证据
这是最容易漏的。干了多少活,你说了不算,要有东西证明:施工日志、工程签证单、隐蔽工程验收记录、进度款报审表、甲方或监理签字的工程量确认单。尤其是签证单,建工司法解释一第19条写得很清楚——书面签证是追讨增项费用的关键。
第三类:付款证据
已付款的银行转账记录、收据、发票;未付款的催款函、微信催款记录。别只打电话催——每次催款用微信发一条文字"X月X日,XX工程款XX万元尚未收到,请尽快安排",这就是证据。
第四类:施工过程证据
现场照片和视频很重要,但要能看出时间、地点、内容。现在手机拍照自动带时间水印,每天收工拍几张。甲方的变更指令、技术联系单、会议纪要——这些文件要有人签字确认,没人签字的纸就是废纸。
第五类:结算与竣工验收证据
竣工验收报告、结算书、结算审计报告。如果甲方拖着不验收,你要有证据证明你已经提交了竣工验收申请——发个快递寄过去,保留快递单号和签收记录,比当面送更稳妥。
一句话:从进场第一天就开始留证据。等到打官司再去找,多半已经没了。我在建设单位的时候,每个项目开工第一天我就建一个档案夹——合同、签证、联系单、会议纪要,按日期排。这个习惯帮我老板打赢过两次工程款官司。
我是崔慧慧,山东文科律师事务所。有工程款问题,带着你的材料来找我,我帮你梳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