竣工验收是建设工程的"最后一关"。过了,工程交付、结算付款、保修起算;没过,谁来担责、怎么处理、钱怎么算——这些问题如果不搞清楚,可能拖上一年半载。我在建设单位做了多年备案,验收这一套流程我太熟了。

竣工验收的法律要求

建筑法第61条:建筑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后,方可交付使用;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,不得交付使用。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16条进一步规定:竣工验收由建设单位组织,施工、设计、监理等单位参加。验收合格后要出具竣工验收报告,各方签字盖章。这个文件是所有后续工作的起点——结算、备案、产权登记都离不开它。

验收不合格,谁的责任

验收不合格,首先看是什么原因:施工质量问题——施工方负责整改,整改费用自己承担;设计问题——设计单位负责修改,建设单位协调;材料问题——谁供的材料谁负责。建工司法解释一第13条:发包人提供的建筑材料、构配件和设备不符合强制性标准,导致工程质量缺陷的,发包人应承担相应责任。

甲方拖着不验收怎么办

这是施工方最怕的情况。工程干完了,甲方不组织验收,结算就动不了。法律规定,建设单位收到竣工验收报告后,应当及时组织验收。如果无正当理由拖延,根据民法典第159条,视为条件成就——也就是说,你提交验收申请后甲方在规定时间内不组织,可以主张视为验收合格。关键是要有提交验收申请的书面证据。

擅自使用的法律后果

建工司法解释一第14条:建设工程未经竣工验收,发包人擅自使用的,以使用部分质量不符合约定为由主张权利的,人民法院不予支持。这是一个对施工方非常有利的条款。甲方着急用房子、没验收就让业主搬进去了——以后再说质量有问题,法院基本不支持。但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除外。

竣工验收不是甲方的橡皮图章,法律给施工方留了保护自己的空间。备案这事我在建设单位跑了不下几十次。有一次一个项目就因为少一份消防验收意见书,整个备案卡了两个月。经验就是:清单上列的东西,少一样都不行。
我是崔慧慧,山东文科律师事务所实习律师。竣工验收备案是我最熟的专业领域,有问题可以到律所当面咨询。